房地产税时间表:2019年完成立法,专家建议按房产价值计征

摘要:房地产税改革行至关键。房地

房地产税时间表:2019年完成立法,时间专家建议按房产价值计征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房地产税改革行至关键。表年

12月20日,完成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立法题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文章指出,要着力完善直接税体系:按照“立法先行、专家值计征充分授权、建议分步推进”的按房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房地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产税产适当降低建设、时间交易环节税费负担,表年逐步建立完善的完成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这已经是立法十九大之后,肖捷第二次提及房地产税。此前,肖捷已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谈及房地产税,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

12月18-2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指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从房地产税来说,立法属于中央层面,细则制定和征收属于地方。目前,立法程序正在进行中,随着法律的落地,地方差异化细则也将开始陆续制定。”一位接近财政部人士对《华夏时报》表示。

按照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新开征税种,一律由法律进行规范;将现行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由法律规范,同时废止有关税收条例,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这意味着,房地产税或将在两年后完成立法。不过,立法并不意味着房产税立即实施。

此外,分步推进也被认为是各地差异化的表示。

在此前的《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肖捷指出,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根据税种特点,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省级。

有专家表示,目前征收的针对工商业房产征收的房产税,计税方式是对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标准由地方确定,不过,新的房地产税的房屋评估值应是房屋市场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时价格),但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较快,因此最终评估值应该会有折扣。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也表示,房地产税作为一个地方税种,不同的区域评估肯定不一样,可能让地方选择适当的评估模式、方法、基准,税率也可以由地方选择,像资源税一样。所以,房地产税不会是全国各个地方完全一样,应该是在中央统一立法的框架下,让各个地方能有空间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税率、税基以及征收具体办法。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看来,在总体税负水平不增加的基础上,适时推出房产税,应调整好交易环节和持有环节的税负分配,覆盖到存量房和新建住房,不能造成税收不公平现象,同时要处理好土地出让收益与房产税的关系,对每个家庭采取足够的减免额度,减少征收房产税对普通收入家庭的冲击,通过适宜的累进制设计,充分发挥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整作用。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