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费目标每年调整一次 全国医疗费用增幅2017年降到10%以下

摘要:6月20日,控费国家卫计委下发文件,目标每年对医疗控费提出明确要求,调整到2017年底,次全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要降到10%以下。国医医疗费用非合理性增长顽疾或将得到“治疗”。疗费

控费目标每年调整一次 全国医疗费用增幅2017年降到10%以下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6月20日,用增国家卫计委下发文件,幅年对医疗控费提出明确要求,控费到2017年底,目标每年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要降到10%以下。调整医疗费用非合理性增长顽疾或将得到“治疗”。次全

“目前,国医我们正在针对公立医院的疗费补偿机制进行调研,下一步将加大公立医院改革的用增力度,最终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6月22日,一接近卫计委公立医院调研工作的业内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记者了解,去年10月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委联合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于如何控费提出具体要求,此次国家卫计委出台控费具体增长目标,也是对上述通知的落地。

2015年7月,人社部首次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为7083亿元,比上年增长15.2%,比2009年增加4218亿元,年平均增长19.9%。

  从此数据来看,2009年—2014年,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接近20%,要达到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腰斩。对于医药行业来说,医疗费用增速腰斩,实际上也是医药行业增速腰斩。目前医药行业增速已经在下滑,预计将会加快医药行业整体的下滑。

实际上,国家实行新医改以来,财政投入逐年增加。然而,由于医疗费用不合理性增长现象逐年严重,医疗卫生体系整体均衡程度依然呈恶化趋势。

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各省(区、市)要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不同类别医院功能定位、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确定本地区年度医疗费用增长幅度(以下简称控费目标)。

《意见》指出,控费目标的确定,应当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根据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原则,将控费目标逐级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和公立医院。

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属(管)医院和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按照属地化原则,纳入当地医疗费用控制范围。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根据费用指标监测结果,对本地区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排序,定期公开排序结果。

控费目标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2017年底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控费目标如何实现?据悉,2015年,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曾下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文件从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等八个方面提供了可操作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