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缴纳社保费养老金如何办理合并计算?点击了解→

在珠海工作并参保缴纳养老保险费,多地但户籍仍在外省,缴纳击解退休了能在珠海正常领取养老金吗?如果就业期间曾流转在多个城市工作、社保算点参保,费养那么退休了该在哪个城市领退休金呢?这是老金理合很多异地务工人员的疑问。为此,何办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您答疑解惑。并计

问:多地缴纳社保费,多地养老金如何办理合并计算?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缴纳击解通知〉》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社保算点,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费养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老金理合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何办,其在各地的并计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多地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可通过拨打12345等进行咨询。

问:待遇领取地如何确定?

答: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以下4种情况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