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张数”实则“限用一张”?合作区消协助解消费纠纷

近日,不限张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费者协会接到因代金券规则不清晰而引发的实则一起纠纷投诉案件,最终合作区消协协助商家修改误导消费者的限用消协消费商品表述。

8月9日,张合作区助解消费者杨先生在合作区某餐厅就餐,纠纷消费395元。不限张数就餐期间,实则杨先生发现美团上有该店87.9元代100元的限用消协消费代金券,于是张合作区助解打算使用3张代金券,但商家以每桌只能使用1张代金券抵扣为由拒绝。纠纷杨先生表示不合理,不限张数美团上标示该代金券“不限张数”,实则为何实际使用情况与网上宣传不符?故致电投诉商家欺骗消费者,限用消协消费要求商家按网上所示规则接受代金券抵扣,张合作区助解退还多收的纠纷差额。

接到投诉后,合作区消协立即跟进实地调查,经核实,该餐厅确实在美团推出了87.9元代100元的代金券,并在规则详情页明确注明该代金券“每桌限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但在商家首页的代金券购买入口处,标示为“不限张数,不适用特定商品”。由于两处标示内容不统一,导致消费者受到误导。鉴于使用规则详情页的表述表明商家本意为单次只能使用一张代金券,在合作区消协工作人员协助下,商家即刻联系了美团客服,将“不限张数”的表述修改为“单次可用1张”。

记者从合作区消协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随着越来越多数字化服务渗透到到日常经营中,给商家和消费者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埋下新的消费纠纷隐患,例如扫码点餐未提示需收取茶位费;纸质价目表和电子价目表未及时同步更新等等。此类投诉有逐步增加的趋势。合作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商家,在商品或服务的介绍上要保证清晰准确,要做好不同宣传展示渠道内容的同步统一,避免不必要的纠纷。